应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、诺夫哥罗德国立大学、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邀请,我院拟派李菲等6位同志于2018年10月下旬赴俄罗斯开展教学交流。现将团队中6名出访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出访时间:
2018年10月,境外停留5天
二、出访任务:
1、与俄罗斯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,推动双方专业教师、优秀学生开展学术文化交流;
2、开展基于国家“一带一路”战略背景下的教育合作项目洽谈,包括专业共建、合作办学、学分互认及国际交换生等;
3、学习俄罗斯高校先进的办学管理经验。
三、出访人员:
李 菲,男,院长
陈忠根,男,人事处处长
刘红新,男,教务处处长
庹 飞,男,院长办公室主任
王 惠,女,外事旅游学院院长
但耀卿,男,师范学院党总支书记
四、出访费用
根据《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鄂财行发[2014]13号文)以及行程安排和出访任务,出访费用从学院2018年因公出国经费中列支。
根据因公出国相关规定,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8年7月31日—2018年8月6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3567186。
对外交流与合作处
2018年7月31日